公務用車新能源化改革終于花開有聲,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、財政部、科技部等五部門聯合發文,設置時間表、路線圖。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就此進行解讀時指出,新能源汽車充電依然面臨雞跟蛋誰先誰后的困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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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之聲:今年上半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生產2萬0692輛,銷售2萬0477輛,產銷量已經超過去年全年,但是和同期我國1168萬輛汽車銷售總量相比,新能源汽車占比還不到0.2%,微弱的份額再次凸顯新能源汽車“久推不廣”的難題。過去,推廣難的一個重要癥結在于充電難。這次,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等五部門聯合公布改革方案,是不是宣告新能源汽車最后一公里充電難題將很快被破解?
林伯強:我覺得不完全是。目前基本的關注點都在于如何補貼汽車,使電動汽車更加便宜,這是不夠的。充電樁和電動汽車是個雞跟蛋的問題,誰先誰后?沒有充電樁就沒有人買,可能補貼是沒有用的,因為沒地方充電。另一方面,沒有車在街上跑,做充電樁的人也不賺錢,所以這是雞跟蛋的問題。這個問題靠市場是解決不了的,只有靠政府來解決。
政府目前的思路很簡單,就是把這個量逼出來,強制買車。接下去就會看到很多強制建成的充電樁,比如說政府部門說必須做充電樁,小區有一部分比例要做充電樁。經過這些措施,充電難題就會慢慢得到解決。另外一個方面,政府還要鼓勵,比如說石油行業有加油站,在充電設施方面它有一定優勢。另外,電網是賣電的,充電樁越多,電賣的越多,它應該也有動力。接下來是賣車的,你想賣車,加上充電樁,那么充電樁的錢可以從車里頭掙回來。所有這些動力的方面,政府都應該加以考慮,全面來推廣充電樁。
經濟之聲:有人說,如果能把公車換成新能源汽車,只根據公車的工作范圍建設充電樁,這樣一來新能源公車的行駛里程就受到了限制,公車私用等腐敗問題將會大大減少。這個辦法可行嗎?能夠解決問題嗎?
林伯強:第一,這個“工作范圍”怎么確定?第二,電動汽車跟汽油汽車的差距在哪里?假定說電動汽車只能在某個地方能充電,其他地方不能充電的話,這種電動汽車有啥用?我覺得把推廣新能源汽車和減少公車腐敗聯系在一起,過于理想化了。
不過從政府以身作則來推動充電樁這件事來說情,這是政府應該做的,雞跟蛋的事情只能靠政府來解決。怎么靠政府來解決?公車應該是第一步,而且應該是至關重要的一步。
解決公車私用的問題,還是必須從機制上著手。
